第二百四十三章 当然是选择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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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数百人享用着自己制作的食物,一脸幸福狼吞虎咽的模样,相信任何一个厨师都会满足感爆棚。

说到厨艺,虽然林愁还没有达到仅靠一道菜就能将人吃的泪流满面或者四大皆空的地步,但也足以自豪一二。

他所制作的菜肴,向来是以味道为第一标准,可以说是每一道菜的尝试制作和开发都下足了心血,或许在大灾变前的大厨来看,这些都是不足为奇的东西,并不值得称道,但是在大灾变后的今天,这些菜肴和相关的知识,就是弥足珍贵的资本——传承。

做出一道好菜,就像是上古时代的小说作者写出的文字非常值得品味,感动了读者感动了盗版商,读者往往会毅然决然的选择寄上十斤刀片以示友好,当然,盗版商是绝对不会有这个荣幸的。

一个合格的厨师,除了出彩的厨艺之外,一些其他方面的事宜也必须在林愁的考虑范围之内,尽量让顾客全方位感到舒适。

林愁也一直是以这样的标准来做的。

就拿现在的小馆外部环境来说,漫山遍野的纳香红豆很是美观,又有高大巍峨的巨大银杉,旁边的椰树虽然不那么精神,但也算是果实满树椰香阵阵。

原木搭建的小屋整体建筑显得古朴又粗犷,屋檐树下到处悬挂的腊味虽然还没有沉淀出时间的香味,但给人的感受却是温馨又温暖的。

再比如很是用了一番心思的柳木凉亭,菜谱风铃,乃至扳手腕专用桌…..呃,好吧,其实还是有点单调。

主要顾客群体,狩猎者们,天天憋在这,闲得快长毛了,打架都成了茶余饭后的趣味活动,这样下去可不行。

而且本身小馆所处的位置就有极大的局限性,距离明光的距离实在太远,荒野上也并不总是那么太平。

这就造成了林愁的顾客绝大多数都是荒野上的狩猎者,除此之外,只有很少一部分顾客是从明光专门赶到荒野的。

一个指派任务差点把林愁所有的常客全部一网掳走,这让林愁有点忧伤,这得多久才能回来啊。

明光距离小馆两百多公里,一来一回少说也要花上四五个小时,总不能让顾客老爷们驱车五百公里来到这然后用半个小时时间吃顿饭就走人吧?

先不说这事究竟合不合理,光是听听,就让人觉得不那么愉快。

这里可是荒野啊,出城一次是要担下很大风险的。

明光开城门的时间是早五晚六,又足足十三个小时,就算去掉六个小时的赶路时间,顾客也有足足七个小时可以待在小馆。

林愁很恶意的想到,七个小时的时间,饿得快的人的经可以考虑开始吃第三顿饭了。

这都是活生生的钱袋子,必须要想个办法把客人吸引过来并且留下来,吃饱喝足才能走,你好我也好,大家都物有所值。

以小馆的物价来说,林愁走的高端精品路线,绝大多数菜品,都不是任何人随便能够消费得起的,所以只让基地市里那些土豪知道林家小馆这么个地方就可以了。

林愁觉得或许必要时可以在明光和小馆之间的小路上竖起广告牌:

请骑摩托车来吃饭的朋友戴好头盔,否则开越野的朋友会认出你。

一听就高端大气上档次,既为顾客的生命安全着想,又一语道破来咱家吃饭的人非富则贵,要么就是实力惊人。

废话,没有实力开什么越野车,想在明光买辆车,连进化者都要心疼上好几年。

先打好预防针,免得客人来了之后看见个菜名都一惊一乍的。

那么非常不好意思的,我的菜价会把你扇得找不着北,一巴掌让你知道什么是抱歉。

唔,明光的人出荒野的机会是很少的,没准儿有些人连荒野上到底有什么,长什么草开什么花都不知道,一水儿的都是好奇宝宝,这是非常好的机会,绝逼有利可图。

或许可以找广告砖家盆栽来帮忙去基地市里发发传单打打小广告?

唔,宣传语林愁都想好了,

“走进荒野、走进林家小馆,品尝林大厨神的美食,像狩猎者一样去打猎,去野食。”

感受一天或者几天的避世而居,隐逸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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