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十步杀一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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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留后患,是杨逸的主观愿望,他希望别留下任何后患,所以他也是这么做的,但究竟有没有留下后患却是客观现实,不以杨逸的主管愿望而转移。

用拿着手枪的手将脖子上的头巾拉到了脸上,杨逸跑向了巷子口,就是他刚刚被人挟持着进来的地方。

这条巷子很长,如果杨逸向他进来的方向跑,很快就能跑到巷子口,离开巷子,他就能混入人群离开,当然这还是他的愿望而已。

如果跑向另一头,那么就可能面临一个对杨逸很不利的局面。

从两个人刚才的对话可以知道,他们是有同伙的,而且他们也已经叫了另外的人过来,如果杨逸朝另一头跑去,那么极可能在他离开之前就有人进入巷子,而这些人是有枪的。

杨逸手上也有枪,他的包里还有自己的一把手枪,但他完全没有信心和人比拼抢法,就是说只要拉开了距离,那么不管几个人追进了巷子,他就得用一把手枪和人对射了。

或者更糟糕的局面,杨逸会被人在身后拿枪追着打。

拿着一把枪和人对射不是杨逸的选择,因为射击是他的绝对弱项,所以他宁可拿着一把刀跟人贴身肉搏,也绝不会拿枪跟人对射,更不能被人拿枪在他身后朝他射击。

所以杨逸的选择不见得是对的,但肯定是对他更有利的。

杨逸跑到了巷子口,而就在他刚刚到达巷口,就见到了两个人几乎和他撞了个对面。

看到杨逸的模样,差点被杨逸撞上的一个男人脸色大变,然后他毫不犹豫的伸手就去掏钱。

杨逸看见了枪柄,于是他毫不犹豫的抢先开了一枪。

杨逸这一枪打在了敌人的肚子上,中枪的人踉跄后退了一步,却也还是把手枪从腰间拔了出来,于是杨逸不得不继续开了第二枪,第三枪,也直到第三枪击中了那个人的胸口,才终于将其打倒在了地上。

至于另外一个,却是见到杨逸开枪后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跑。

急切间连开三枪,杨逸终于解决了一个,但是另一个人却跑到了十几米之外。

杨逸抬起了手枪,他连续的射击,但那个疯狂跑动的人却是毫发无损。

杨逸手中握着的是他抢来的一把格洛克17 。

格洛克17能装17发子弹,杨逸不知道自己打了几发子弹,他只是连续的扣动扳机,将所有的子弹打光,让套筒打到了空仓挂机状态。

没子弹了,可惜依然没能命中距离杨逸只不过区区十来米远的人。

杨逸在发足狂奔,现在是他狂追那个正在逃脱的人,情急之下,杨逸奋力将打光了子弹的空枪朝前砸了过去。

奇迹出现了,手枪划出了一道美丽的抛物线,那个跑着S形路线的人和手枪的飞行轨迹重合,砰的一声后,手枪重重的打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格洛克17手枪有多重?空枪带弹匣不含子弹的重量是672克。

虽然格洛克17很多部件是塑料聚合物,但一斤多的手枪砸在人的后脑勺上还是让人无法承受。

被手枪砸中的人噗通一声就摔了个大马趴,虽然他在摔倒之后几乎是立刻就开始往起爬,但别忘了杨逸也是在向前狂奔的。

杨逸冲了过去,他从后面将那个摔倒在地的人一把搂住了脑袋,左手的刀随即就重重的切了下去。

右侧颈动脉,喉管,左侧颈动脉,几乎在手中的人脖子上绕了一圈后,杨逸放开了手,仍由脖子上开始朝外狂喷着鲜血的人栽倒在了地上。

而就在杨逸正在做着一切的时候,他听到有人在惊怒万分的大吼道:“不!勒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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