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冰属性体质(1 / 2)

加入书签

天凤看了看天空,眼睛有些湿润,月颖劝道:“天凤妹妹,不要难过,洞天堡没有了,但那些人已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也许那里比洞天堡条件还要好。”

天凤揉了揉眼睛,道:“恩,没事的,我只是想起了母亲。”

时聚知道天凤不但想起了母亲,还想到了兽灵的那些话,也许这是兽灵的谱写,洞天堡的人都离开了,唯独天凤留了下来,时聚想到了自己的处境,到底还有多事落在自己身上。

时聚说道:“我们先去妖族走一趟,血剑圣主怎么样?”

“好,我带路。”

月颖幻出天马兽骑向空中飞去,天凤本身长着两对翅膀也飞了起来,时聚随后跟了上去,他们几个在妖族逛了一个多月,一些小妖见到月颖还是像以前见到圣主那样,这里的妖类并不像仙域想象的那样,这里是和平的,没有一点争斗,以前逃回的那些妖王一个也没见到。

时聚、月颖、天凤又在魔族待了一段时间后,几个月的时间妖、魔、仙三界他们都游了个遍,最后回到紫域,经过几个月时间的相处,时聚发现天凤还真有些和夏琳的性格一样,月颖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并没有放弃对时聚的那种爱意,只是有天凤在,她们只能像朋友一样完成了这次旅行。

现在的紫域城是域域相通,交通便利,而且每个域城都有一个特殊的道路名字,时聚路。

几个月的相处,天凤从月颖口中了解到时聚所做的一些事,自己开心的进入时聚体内开始修练,月颖知道时聚虽然在异界,心里却依然想着秋扬,任何女子都代替不了她,自己的凝光境界要和时聚在一起差距太大,不求能够和时聚成为伴侣,但求可以帮助时聚完成那项连时聚自己都不知道的使命,月颖决定回到紫域城外的山脉继续修练。

现在虽然妖、魔二族对仙界已经造成不了伤害,时聚还是不放心月颖自己在荒无人烟的山脉上修练,也许是月颖习惯了山脉的环境,时聚怎么劝,月颖就是不喜欢去仙宫,无奈之下时聚只好用真灵之力布下禁制,月颖修练的山脉犹如幻境,就是通玄后期境界的仙尊也不能破掉。

时聚又给月颖留下了很多丹药,他知道月颖从凡人到仙人的时间很短,吃东西的习惯肯定先改不掉,时聚有用灵力为月颖攒下许多水果和食物,只要月颖想吃东西,随手都可以取到。

月颖很快的进入了修练的状态,时聚自己躺在密室外的树枝上,欣赏着月亮和星星,他想好好睡上一觉,只有在梦中他才能见到亲人。

星星渐渐的消失了,天凤一道红光站在了时聚面前,小声的说道:“封住了自己的灵力,还能睡这么死,这要是遇到坏人可麻烦了,既然你想做梦,就让我来保护你吧!”

天凤抖抖翅膀,几道彩色的光护住了时聚,天凤自己也在枝头上躺了下来,几束光形成一个大大的屏障,任何鸟兽虫蛇都不能靠近他们。

月颖修练了七天七夜,本想突破境界,却见到了枝头上的时聚和天凤,她飞到时聚和天凤身边,隔着光束偷偷的摸了摸时聚的脸,暗道:“秋扬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子,让你容不下其她女子?”

此刻时聚正从梦中念道:“秋扬,等我。”

月颖叹了口气,道:“月下思君时归来,颖耀枝头聚情在,忽闻夜语念秋扬,一幕倾心藏心怀。”

月颖转身回到密室继续修练起来,天凤偷偷的睁开了眼睛,说道:“玲月姐姐的眼睛都湿润了,这就是爱吗?”

天渐渐的亮了起来,时聚从睡梦中醒来,天凤知道时聚恢复了灵力,自己又躲在时聚的身体里开始修练,时聚看了看修练中的月颖,她已经突破凝光境界,因为她有珑月和玲月的功法记忆,所以月颖突破境界时并没有带来什么异常景象。

月颖还在修练着,时聚知道玲月的功法如果加上紫焰会事半功倍,于是他幻出金色小鼎,消除了上面的禁制,小鼎在月颖的头顶上放出紫色的火焰,紫焰在月颖周围形成一团护体,这时时聚又想起了严儿,便转身离去。

仙域入口处,一队巡逻的仙派弟子拦住了时聚的去路,带队的仙子问道:“你是哪派的弟子,请掏出令牌。”

“我是仙宫人。”

时聚说道,还没掏出令牌,仙师就认出了这位仙宫人就是传说的仙尊,他的衣服太个性了,整个仙界只有他是穿的一身制服军装。

仙师拜道:“不知是时聚仙尊驾到,还请谅解。”

时聚笑道:“快快请起,你们云崖宗现在的宗主是哪位?”

“回仙尊,宗主是紫灵仙子,不过青幕圣尊怕紫灵功法不能服众,派雪念仙尊协助我云崖宗。”

时聚想道:“当初严儿正是托付给雪念,现在不用去仙宫看来就能见到了。”

时聚用意念查看了严儿的位置,道:“你们接着巡逻吧,我去你们云崖宗走一趟。”

时聚转身消失了,云崖宗的护山大阵前,雪念正陪紫灵练习功法,时聚没有现身,偷偷的看着雪念和紫灵练功,笑道:“紫灵在雪念的指导下已经是聚心境界的仙师了,看来这紫灵年纪虽然小,也是个奇女子。”

“时聚前辈,躲在暗出的是你吗?”

雪念不但容貌是仙界第一美女,连声音也是,时聚瞬间站到了雪念身边,道:“真灵之体的隐术都能被你发现,看来你的功法很特别啊!”

“不是我的功法特别,而是你身上紫焰气息被我感觉到了。”

时聚看了看紫灵,紫灵恭敬的向时聚行礼,道:“晚辈紫灵拜见仙尊。”

“你还是喊我大哥哥吧!叫我仙尊我还是不习惯。”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