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八十八章 与北川大佬的会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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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22号。

坂本清18岁生日当天,坂本清收到了一份,让他非常满意的生日礼物。

他手下的TOP投资公司,用收购来的8%索尼股份中4%的股份,通过置换的方式,换来了索尼旗下音乐事业集团,索尼音乐娱乐公司(SME),以及日本索尼音乐集团(SMEJ)的百分之十的股份,从而让TOP投资的董事长坂本清,成为了SME以及SMEJ的大股东!

但是,成为股东,还不是坂本清“索尼计划”的最终目的。

他的目的,是成为SMEJ的董事!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日本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组织构成。

在日本,“股份有限公司”被称为“株式会社”。

“株式“就等于“股份”,而会社就是“公司”

而株式会社的组织构成,简单来说,就是一群“株主”出资组成一个“株式会社”,然后选出“取缔役”来制定决策,再任命“社长”来执行决策。

创立“株式会社”的目的,肯定就是为“株主”尽可能地带来更多收益。

“株主”是出资者,也就是俗称的“股东”。

一家公司可能会有很多的出资股东,而不一定每个股东都懂得经营公司。

这时候,就很有必要,选出一些董事,来制定公司的经营方向,为公司前进掌舵。

而“取缔役”就是由股东们选出来的制定决策之人,也就是俗称的“董事”。

董事中的老大,也就是“董事长”,被称为“代表取缔役”。

而制定了决策,还需要有人来将这些决策落到实处。

而“社长”,就是负责各种行政事宜,把决策执行下去的人。

说白了,就是遵循董事的决策,指挥手下员工完成任务的这么一个角色。

然而,在株式会社中,“代表取缔役”以及“社长”这两个职位之间的关系,却是相似中,带着不同。。。

“代表取缔役”,在法律上,是公司的代表者。

而“社长”,在职责上,是工作事务上的最高指挥人。

也就是说,代表取缔役在法律上负有公司运营的完全责任,他就是公司的代表。往政府登记时盖的是他的章,股价狂跌的时候要找他问责,公司经营出啥问题的时候首当其冲也是要找他。

代表取缔役负有更大责任,自然权力也比社长大。

而社长,从本质上来讲,只是被人请来打工的。

在法律上没有什么意义,董事会如果觉得社长管理不力,也可以把他炒了。

就像环球炒掉北野贤治那样。。。

但只要一天还在社长的位子上,这个位子所掌握的权力还是不小的。

毕竟可以指挥公司内部,几乎所有具体事务的执行。

但有时候,公司为了追求效率,会将代表取缔役和社长设置为同一人。

毕竟,让对公司现状把握最好的人,来当公司的代表,是最方便管理的。

而坂本清所在的SMEJ,就是这样的一种情况

作为索尼音乐代表取缔役的北川直树,也兼任社长一职,也就是说,决策与执行,都是由他来决定,简直就是集大权于一身!

也难怪,在上任之后,整个索尼音乐,渐渐成为了他的一言堂。

人家既有股东们做靠山,又有手下员工的支持,再加上近几年的辉煌成绩,他不掌权,谁掌权?!

因此,坂本清如果想要顺利成为SMEJ的董事,必须要得到北川直树的点头与支持。

不然的话,即便他是SMEJ的大股东,甚至股份占比,比起北川直树还要多,也不一定能够拿到SMEJ的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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