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事出有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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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素贞的逐客令让许仙有一丝混沌,为了替她找线索,他翻阅了所以记裆,一夜未眠。

她说,或许悬案与库银贼有关。

许仙就去查惯犯。

她说,那惯偷都偷了什么?

许仙就查了一夜的记裆。

但她现在说,她知道偷儿是谁。

许仙应该相信她,但不知为何,许仙为她捏了把汗,再精明的人,也有出错的时候。

许仙有一种感觉,只要自己帮她做了她想不到的事,那就不是徒劳无功,只要能帮到她,这事儿就可行。

对于白素贞的聪慧,他从来不疑,别说信与不信,哪怕再无稽之谈,他都相信。

即便白素贞情急之下说:他不是人!许仙也会当成这是一种咒骂,或者怨怼。但对白素贞的判断,他始终保持坚信不疑。

但万一,只是万一有失,她没有抓到库银贼,那么他去查这惯偷,就一定没错。

即使许仙再疲累,也凭着记忆,开始走访被偷盗的商铺,一家一家的查问,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只是他没发现,就在自己与商铺掌柜接触的时候,有一双眼睛,正在暗地里盯着他瞧,从他走访的第一家开始,那双眸子就从未离开过他,一直到日头向西滑落,那人才慌忙逃离市集,窜回了“羊角巷”。

那人一回到家里,正赶上太阳落山,他窝进被褥,咬紧牙关,不知多少次的忍受蜕变之苦,强压下胸腔里灼人的嘶吼,从骨瘦如柴的饿死鬼,变成无脸诡异的行尸走肉。

……

白毛蝙蝠常林被门神打伤了魂根,一时隐不了身,他连夜回到孤山上,忍着剧痛不住喘气。

“妈的!”常林咒骂一声,回想门神那一掌,实在太狠!若不是他有金丹护体,怕是早已魂飞魄散!

要说这金丹可是好东西,在他初遇白福时,就发现他身上有一粒大回金丹,能在必要时躲避任何人的追击,常林起了歹心,想要夺取金丹,不料技不如人,竟败给白福,更被白福打散了妖身,变的妖不妖,鬼不鬼。

情急之下,常林说,只要白福肯把金丹借给自己一用,他愿意做牛做马,鞍前马后的服侍白福。

白福正欲找人合谋,毕竟每到落日,他就会变成无脸游尸,且必须进食,填补身体与心灵的缺失。可惜他的身子碰不得月光,一遇月光便像灼烧般疼痛,令他苦不堪言。

所以,他需要一个得力的手下,在夜晚帮他寻找猎物,供他吸食。

索性,白福将金丹借于他,也告诉他,这大回金丹不会离开他方圆十里,所以只要金丹在常林身上,常林就跑不了。

常林大喜,借了金丹,竟去官家库房盗取库银。

他想着,每天在市井偷盗,摸摸人家的钱袋子,偷偷商铺的散碎银子,有什么趣儿?倒不如来一票大的,盗取库银,更显本事!

三界皆知,人间寺庙,佛堂,官地,乃是天庭委任的圣地,别说妖魔进入,哪怕是距离三尺,都令牛鬼蛇神退避。

但有了大回金丹就不同了,常林可随意出入库房,并带走令他垂涎欲滴的银子。

也是有了这大回金丹,就连门神君,也收不得他,但神君即是神,打伤他魂根,也是罪有应得。

但今时不同往日了,官府请了门神,库银是偷不得了,他也偷够了!三次,一千七百两,即便没了妖身,修不得仙,待日后他修回妖身,这些银子也足够他在人间逍遥!更欲何求?

当夜,常林瞧着他顺手抓来的衙役,狠狠的啐了一口,他将衙役装进乾坤袋,想赠与白福品尝,若白福满意,他便可将金丹奉还,就此散伙,你做你的鬼,他修他的妖,从此互不相欠,也再无瓜葛。

岂料,白福不但不领情,还言语羞辱,说什么“老子不吃人!”这样的豪言壮语,让常林想说的话,通通都憋回了肚子里。

常林吃瘪,只好把衙役扔在孤山深林,探探鼻息,那人已经死了。

常林回去老巢,翻出了所有家当,连带偷盗的散碎银子,朱钗,金簪,玉器,他盘算着这些又值多少银两,加上那一千七百两官银,他的好日子,马上就来了。

若是以前,他惧怕白福,毕竟他技高一筹,处处钳制,但现在不同了,那颇有本事的白蛇与青蛇,已经盯上了白福,而那白蛇脖颈上的小葫芦,和青蛇手里的雄黄剑,都不是俗物,若他们肯铲除白福,他常林还有后顾之忧吗?

这个算盘,打的可真是好。

所以常林在夜里抱着他的金银财宝,睡的格外的香。

可白日梦,谁不会做?

他只想着他美好的未来,却不知道白素贞和小青在他前脚回了洞府时,后脚就把吴泰救走了,毕竟人家求得门神,以仙气护得吴泰一息尚存,那人,就成了常林盗取库银的铁证。

他还不知道,那门神就是白素贞让官府请的。

他更不知道,白素贞脖颈上的小葫芦,是观音赠与的法器,所以能出入官府的不仅只有他常林,还有这与众不同的白蛇与青蛇。

观音给的东西,她俩自然哪儿都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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