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又逢故人沙漠来(1 / 2)

加入书签

这样快,熊倜心里想。自己先躲起来再说,虽然足利她们失踪熊倜很心慌,可是他知道,眼前事还是得应付过去。

他急忙躲上了刚才的藏身之处。他刚上去,就听到了也先和拉玛他们的脚步声了。

他们走上石窟前的小道,仔细地看着佛像。

“王子,来,这里!”拉玛的声音传来。

“佛法无边,这丝绸之路,一路过去,不知道还有多少路。当年那些人真是勇气可嘉!为了生意,不惜万里奔波啊!”也先说道。

“是呀,王子,这西域大小上百个国家,一路上各种艰险。这些商人真厉害!他们甚至到达了很遥远的西方。当时那些遥远西方的人们,对于来自东方的瓷器,茶叶,丝绸,都是当做宝啊。那些王公贵族,家里能有来自东方的瓷器,都是很荣耀的。贵族家女子都以穿着丝绸衣服为荣。还有茶叶,东方的茶叶让他们贵族生活增加了无限雅致。这些都是丝绸之路带过去的!”拉玛说。

“拉玛,你是西域高僧,你觉得是这天下四海,带给您的感受是什麽?”也先沉吟着说。

“王子,我出生在一个沙漠边缘。我的母亲很爱我,她希望我能够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为此她也付出努力。对我来说,其实最想住的地方,就是我母亲给我的家。只是现在一切都没有了。我成了拉玛法师,我武功和禅法过人。西域有雪山,草原,沙漠,绿洲,有回回,有当年阿拉伯人的烙印,有佛教的遗风,有汉人的痕迹,有数不清民族的痕迹。那是我生长和生活的地方。对我来说,那就是故乡。

中原,东瀛,朝鲜,这些对我来说,都是旅途。大元朝时候,很多西域高僧来到大元朝,元朝皇帝将他们拜为国师,给了他们很大尊崇。但是他们不管是在大都主持国寺,还是在五台山主持古刹,最后他们都想回到西域,回到那雪山沙漠绿洲胡杨的所在。王子,这就是故土难离的意思!

你看我,随你去了中原,杏花春雨江南,骏马秋风冀北。你去了东瀛,海天茫茫,四海一家。可是我内心,还是想念我童年时的家。如今没有了那个家,只有佛光普照,能让我心里平静。今生最放不下的就是母亲的愿望。我知道她为何有那个愿望。

她一生被人骂贱女人。她是被一群异族男人糟蹋生下的我。可是她爱我,她生下了我,她希望这份委屈,以后能够由我来洗刷。她希望我成为了不起的人。那样她就满足了。虽然她死了,我一定会实现她的愿望。

所以我答应随你征战。王子,你也命运也多舛,你从小也不受重视,你是依靠你自己努力,逐渐崭露头角。你希望不断的努力,让父王看重你。所以你一直很努力。我们现在已经结成一体了,我们目标就是做成惊天动地大事,建立我们梦想中的大方王朝,这个大方王朝,要比大元朝还要广阔。我会是大方朝的国师,就如大元朝时流芳千古的国师一样!

我死后,王子你给我建一座金刚宝塔,要像西安大雁塔那样的大,还要请文采最好的汉人大学士给我写一个碑文,让我千古流芳!”拉玛说道。

“拉玛大师,你的愿望我一定给你实现的,我们一定努力,谢谢你!我的努力,我希望父王能看得见。他即使看不见,我也不担心了,我有你,还要很多人帮我。即使父王不把汗位给我,属于我的汗位,也没有人能夺走!对了,大师,大师一直对汉人文人没啥感觉,为何突然想到要汉人文人给你写碑文呢?”也先笑了。

“汉人的文化,当然是独步天下。我的中原话说得很好。流畅。我读过很多佛经。梵文原本的,各种文字译本的。我觉得,除了梵文原本,道出佛的本意外,汉人的译本最好。文字精妙,奥妙无比。我喜欢那样的文本。这也是我愿意和你一起征服中原的原因。我希望能成为中原人佩服的国师。我当然喜欢汉人给我们西域来的国师写过的碑铭。我喜欢赵孟頫的胆巴辈。王子可能不知道,我的汉字写得不错的。我曾一遍遍书写胆巴碑,我不止一次的梦想,汉人这样的好书法好文学,能够给我写个碑文,这辈子也足了!”拉玛说道。

“好的,拉玛,我满足你!我们一起奋斗吧!”也先哈哈大笑。

“大师学识渊博,真的让曼陀佩服,我就是一个武人而已,哈哈!”曼陀的声音。

熊倜知道,从来人脚步声判断,也先又找了两个高手。这时陪着也先的,除了拉玛,曼陀,毒牙,还有两个高手,这两个高手走路几乎没有声音,内功和轻功都是很好的。熊倜听到他们随着也先,在这些石窟里走动。

也先往熊倜藏身的这个石窟而来,熊倜凝神静气。尽量不发出声音。熊倜想,中华文明魅力还是无限的,这也是汉人虽然被灭国,可是始终没有被灭族的原因。这样的文化,足矣让异族羡慕。他们只要保留这个文化,汉人就能复国。

熊倜想,大方王朝,虽然名字不错,可是不会成为现实的。大元朝已经是空前绝后的长歌。不会再有了。万事万物,都是有规律的。大明既然灭了大元,就不会再出来一个大方。按照金木水火土的观点,日月为明,不管是大元还是大方,都会被镇住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