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034 证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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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这不能怪她, 没记错的话, 原书里的男主就是这么个形象。那些年的总裁文嘛, 一般也不用多少深度, 男主角只要做个帅且多金的纸片人就够了。

现在, 她咬着笔头,想了想,在后面加上一句:绅士。

过了会儿,又在“绅士”一词外面画了圈,写上:待考察。

翌日,公司里。

付琛这趟差出得可够久的, 他在MSN给朱玲玲留言说最快下周回来, 也就是说, 这一周的总裁办公室里都只有朱玲玲和boss两个人。

朱玲玲怀着一种想故意干点坏事又于心不忍的纠结心理,心不在焉地敲着键盘,这时,boss的消息发过来了。

——帮我买十盒糖。

糖?早上的超甜版咖啡不是泡好了吗?

朱玲玲顶着满头黑人问号, 回复:好的。

她拿了手机, 出门就给付琛打电话。

“付哥,我没看错吧, 夜总让我给他买糖?咖啡机旁边的黄糖方糖都还有好几罐呢。”

付琛说:“没有, 夜总说的应该是糖果。”

朱玲玲惊讶地问:“糖果?他还吃糖果?”

付琛哈哈哈:“嗯,说是因为低血糖, 不过我觉得他本身也挺爱吃的, 没想到吧。”

朱玲玲:“……”

付琛:“他对口味不挑, LISMIS你知道吗?所有口味都可以,你去搜一下官网就能订到。”

朱玲玲手不自觉的一抖。

巧合吗?LISMIS家的糖果,也是涵涵的最爱。

付琛半天没等到回应,“喂喂”两声:“人呢?在听没有?”

朱玲玲立马说:“在呢,我知道。”

付琛开玩笑似的抱怨:“我这晚饭才吃到一半,忙着给你答疑菜都冷了,你还给我走神?”

朱玲玲心虚地说:“没走神,听着呢,付哥您辛苦了。”

付琛:“哼。”

朱玲玲真没想到他私下能这么活泼,跟外形的反差大到一时让人难以接受。

付琛语调轻快地又叮嘱了两句,说:“那我挂了,还有啥问题尽量在十一点之前发给我,我可不想半夜被你吵醒。”

朱玲玲:“我造了!”

付琛笑了一声,结束通话。

朱玲玲心情也不错,拿手机下了两份订单,正好家里的小馋猫也快没储粮了。

中午,她和boss坐在一起吃饭。

昨天偶尔蹭一顿还行,这天天跟着混吃混喝的话,饶是她脸皮再厚,难免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尤其是昨天晚上夜家的总厨大人亲自致电,询问朱玲玲的口味偏好,朱玲玲战战兢兢地点了排骨和茭白,然后今天的餐盒就出现了热气腾腾的红烧排骨和清炒茭白,色相极好,味道更是赞到令人恨不得把筷子一起吞了。

恕她直言,家常小菜能做到这个地步的,肯定是顶尖大厨无疑,工资估计能比她这个小职员高个好几十倍,能天天吃上已经很荣幸了,更别说还附带了点菜功能,简直幸福。

当然,如果能允许她不用跟boss大人面对面进食,那就更好不过了。

不过一起吃也没啥,在确认这人已经彻底把当年的她遗忘了或者说是认不出来的时候,朱玲玲已经彻底心如止水了。

俗话常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要想俘获一个女人的心就先俘获她的胃,朱玲玲感觉再这么吃下去,自己很快也要被boss大人……家里的厨师圈粉了……

不过话说回来,夜家不愧是大家族,礼仪动作无可挑剔。

朱玲玲经常无意识地偷偷留意别人吃东西时候的样子,自从当年那段无疾而终的短暂恋情过后,她已经能够只从吃饭的动作上轻松分辨出一个人到底什么经济水平。有些人看外表也是风流倜傥人五人六的,但是一到饭桌上的时候不经意地吧唧下嘴,撸个袖子,再或者抖个腿,档次一下就下来了,属暴发户无疑。

再反观对面这位,看他吃饭或许可以称得上是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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