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3章说透雇工费用(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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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有请市纪委处理,董书记又觉得这样太丢面子,太丢人,太丢县委书记这个职务的脸,就没有请上面处理,只是消极的等你们‘回心转意’,意识到自己的不妥,然后主动纠正。”我说。

“董书记良好的愿望没有等到理想的结果,直到后来被莫名其妙地召回,九名雇工的费用仍然由红庙乡支付,柳顺平的事也就这么不了了之。”我说。

“董书记对我说的最后几句话,让我五味杂陈,听了很心酸。”我说。

“董书记说了什么啊?”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赵程大问。

“董书记说,老弟,我算解放了,该轮到你去做小媳妇了。”我说。

赵书记有些奇怪、有些陌生地望着我,一言不发。

“我跟你聊了这么长时间,主要是想告诉你,关于公款支付家庭雇工费用被捅出来一事,不是从我这里开始的。严格来说,是从董书记那里开始的,经过了马志代理县委书记,才到了我这里来的。”我说。

“这个问题总是被人拿出来说,是因为一直未解决。我们征求意见时,一些干部群众又反映了这个问题。所以,在我任上,这个问题不得不拿到民主生活会上来说。你以为我想拿到民主生活会上说啊?”我说。

“你也参加了民主生活会,每个人的发言,你也知道了。为了更加清晰地谈好这个问题,我觉得有必要回顾一下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我说。

“可以啊。”赵书记说。

“应该说,对雇工费用问题,我们是很认真负责的。县纪委查了中央和省市的一些条文,没有专门针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使用雇工的规定,县里也没有拿出相关规定。”我说。

“纪委查阅了县委和县政府多年的会议纪要,也没有相关的决定。查阅了多年的请示、批示、通知、意见、建议、文件,也没找到相关依据。”我说。

“这就是说,从理论上讲,公款能不能支付雇工的费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所以,你们三人认为有理由继续用公款支付家务雇工的费用。”我说。

“是的,这是一个灰色地带,上面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也没有明确的意见。”赵书记说。

“在讨论中,有的常委说,这个问题说了好多年了,但迟迟没有定论,主要原因你也说了,这是一个灰色地带。这么一个小问题,涉及的钱又不多,拖这么久,有的常委觉得,孙主任和马志应该负有很大的责任,你也有责任。”我说。

“有的常委说,孙主任是老县长,是我们的老领导。当县长时,为什么当时不做个决定呢?马志也是,当了这么多年的县长,完全可以以县长办公会和其他形式作个决定啊。”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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