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我喜欢帮人花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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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的男人,从来都不会在女人狂躁的要失去理智时,还去招惹她。

那不是勇敢,而是沙比。

陆宁才不喜欢去当沙比,尽管他觉得,他对水暗影说出的那些真心话,很有沙比的嫌疑。

这个反复无常的女人,怎么可能会相信他,那些话是他发自内心的?

就因为,俩人痛痛快快的睡了一个晚上?

嚓,这是演戏而已。

水暗影说得没错:在舞台上,男人可以看似忘情的跟女人热吻。但当谢幕后,男人要是再想像演戏那样亲吻女人,会被人家以流氓罪送进大牢中的。

嗯,就是在演戏,要不然这娘们才不会,刚才还翻脸说要杀我全家,现在又拿捏出贤妻良母的嘴脸,招呼哥们去吃饭了。

陆宁伸着懒腰,趿拉着拖鞋从洗浴间内走出来时,水暗影已经做好了早餐,系着小花围裙,甜甜的笑着打招呼:“官人,快来吃饭。”

特么的,老子讨厌官人,讨厌演戏,讨厌这臭娘们此时拿捏出的贤妻嘴脸。

陆先生懒洋洋的嗯了声,走下楼梯坐在了沙发上。

水暗影马上就殷勤的,端着一碗海参汤,放在了他面前:“吃吧,趁热。”

不管是不是在演戏,但眼下白吃白喝还被当老爷般的伺候着,却是真实的。

陆宁当然不会贱到拒绝,就像他毫不吝啬的,大赞水水做饭的手艺,还真不错那样,更很相亲相爱的,用筷子给她夹了块生姜,放在她碗里,万般柔情的说:“早上吃姜,赛过吃人参。媳妇,你多吃点,肯定会变的更漂亮。”

水暗影说:“我不爱吃姜的”

话还没说完呢,陆宁又夹起两个八角,丢在她碗里:“媳妇,吃八角能补血,多吃几个哦,还有桂皮,都算你的了。Look,我多疼你?”

疼的水水姐的俏脸,都有些发青了。

陆宁却像瞎子那样,把所有的调料都挑给她,又把菜都扒拉到自己碗里,就像二师兄那样,低头呼噜呼噜的大吃起来。

水暗影重重放下筷子,站起身走向楼梯。

陆宁吃饱喝足后,水暗影已经换上了一身黑色OL小套裙,踩着细高跟红色小皮鞋,哒哒的走了下来,拎着个小坤包。

陆先生问道:“这是要去干啥?”

“上班,工作。”

水暗影冷冷的回答。

陆先生很诧异:“吓,你还要上班……”

水暗影猛地转身,把小包狠狠砸了过来。

嚓,这娘们真以为,一个破包就能砸到宁哥?

人家宁哥只是看似随意一抬手,就把小包接在了手中。

然后慢条斯理的打开,把里面的现金,一分不剩的都装进了自己口袋中,才满脸感激涕零的说:“媳妇,你也太疼老公了,给这么多零花钱。唉,我也知道,吃软饭的男人,是可耻的。不过没办法,谁让媳妇你是小白领呢,不吃你的,喝你的,帮着你花钱,老公我心里过意不去啊。”

水水姐的身子在发颤。

老天爷相信,此时假如谁给她一把刀,她肯定会不管三七二十八的,扑过去,把某个不要脸的臭男人,捅个稀巴烂。

靠,吃着我,喝着我,还睡着我,竟然还能这么不要脸水暗影接连深吸了几口气后,那张冰冷的脸,才慢慢绽放出花儿一般的笑容:“老公,你这是咋说话呢,老婆养你,可是天经地义的。钱够不?不够,我再给你拿。”

“凑合吧,明天别忘了多给点,因为我想去孤儿院做点慈善。”

陆宁把小包扔给了水暗影,抬手好像招财猫那样摆了摆,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笑脸:“老婆,路上注意安全,晚上我在家等你哦,对了,能不能把你车子留给我,我要出去溜溜。”

“好啊,没问题。老公,你玩的开心些哦。”

水暗影笑吟吟的,把车钥匙扔给陆宁,又抬手给了他个万种风情的飞吻,这才扭着小身段,哒哒的走了。

好像风吹的杨柳枝那般,水暗影一步三扭的踩着细高跟小红皮鞋,走出别墅南行数十米后,才抬脚狠狠踢向了一棵柳树:“水暗影,你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贱人,甘心被他剥削,看不起……哎唷,特么的!”

水水愤怒之下,用力大了,一脚就把皮鞋钉子般的鞋跟,狠狠钉进树里,落脚时却把鞋跟崴断了。

低声咒骂着,水暗影转身,刚想回家去换双鞋子,却又收回了抬起的脚:如果就这样回去,岂不是自找那个混蛋的嘲笑?

水水就算再贱,可也不会自找嘲笑的。

大不了,把另外的鞋跟也掰断,这样就能一般高了。

话说,穿着没有鞋跟的高跟鞋走路,绝对是一种受罪。

尤其这儿是远郊,环境幽雅,很少有车辆,要想找出租车,必须得步行至少一公里,去那边的主干道上。

水水从没有觉得自己这般狼狈,别别扭扭的走着,走到主干道上时,已经累得出了身香汗,再也顾不得形象不形象的了,把小包放在马路牙子上,一屁股坐在了上面。

滴滴清脆的汽车喇叭声响起,就在水水除掉鞋子低头揉小脚时。

一辆白色的宝马叉7,停在了她面前。

*的女人摘下大墨镜,露出那张艳媚到极点的小脸,很关心的问道:“水水,你怎么会在这儿?哟,鞋子怎么了?”

“叶明媚,昨晚折腾到那么晚,你不嫌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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