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惊变!(感谢择梦生大佬打赏的盟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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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有埃尔瓦这个很有地位的村老在场。

因此马车主轴的更换过程很顺利,前后没半小时便全部调试完毕了。

当然了。

这也和汤姆逊付钱爽快有很大关系:

这样一根主轴原先的价格大概在一英镑出头,汤姆逊直接给他翻了个倍,以两英镑零一先令的价格拿了下来。

要知道。

1840年英国普通工人的收入大概是一周15-20先令,一个月的工资差不多才三英榜多点。

斯特林作为一名木匠,旺季的时候一个也就四英镑出头的收入,更别说现在的淡季了。

不过汤姆逊也不是纯粹的冤大头——这次他是带着任务离开的伦敦,资金方面自然是由剑桥方面全额提供的。

不是自己的钱。

话起来也就不会那么扣扣索索了。

只是可惜他们在来路上花了太多时间,此时进入怀特库姆山也走不了多久,不可能在天黑前出山。

因此汤姆逊和徐云他们只能留在门迪索洛村过夜,明天一早再出发了。

好在埃瓦尔虽然看上去个子矮小,但却继承了凯尔特人的豪爽。

他特意为汤姆逊和徐云三人安排了三间客房,屋内被褥床榻一应俱全,还有热水和热食等等。

一夜无话。

.......

次日一早。

徐云三人照常醒来,收拾好行李准备出发。

此时埃瓦尔已经等在了门外。

见到汤姆逊和徐云三人到来,他先是让人打开村子大门,让马车顺利驶出。

随后他走到汤姆逊面前,笑吟吟的问道:

“汤姆逊先生,昨天睡得还行吧?”

汤姆逊揉了揉脖子,重重一点头,说道:

“房间很舒服,多谢您了,埃瓦尔先生。”

“小事情罢了。”

埃瓦尔无所谓的摆了摆手,眼中闪过一丝追忆,看向了村外:

“苏格兰地广人稀,独自外出很容易迷路或者遇到困难,特别是深秋季节,野外更是危险。”

“我年轻时外出打猎就受过伤,也是得到了另一个村子的帮助才活了下来。”

“所以自那以后,如果遇到有旅人上门求助,我大多也都会力所能及的帮一下。”

汤姆逊很是赞同的点了点头。

他虽然是个爱尔兰人,但七岁时便搬迁到了苏格兰境内。

在人生至关重要的成长期,受到的都是苏格兰的文化洗礼,现在已经是苏格兰的形状了。

因此他很清楚。

苏格兰人虽然和英格兰人之间争的要死要活,但内部的关系还是非常友善的。

或者可以说,这是一种人类集群的本能。

当然了。

小西八和小八嘎除外。

随后埃尔瓦抬起头,看了眼天空。

比起昨日的晴空万里,今天的天气有些阴沉,天际间灰蒙蒙的一片。

这种环境搁语文试卷里至少能值个五分的阅读理解,问你天色描写的作用云云。

见此情形。

埃瓦尔不由看向了汤姆逊,带着一丝关切道:

“汤姆逊先生,今天这天气似乎有些糟糕,要不要再在村子里待一天?”

汤姆逊沉默片刻,还是摇了摇头。

如果没有任务的话,他或许愿意多停留一两天,但如今显然不是结交朋友的好时机:

“抱歉,埃瓦尔先生,我们几人的时间紧迫,必须得出发了。”

“等我从英国回来,我一定会再来看您的,到时候我给您带几瓶好酒!”

埃瓦尔见说也不再强求,又给汤姆逊他们送了几壶酒和些许风干肉条,将几人送出了数百米后才挥手告别。

而就在埃瓦尔回到村口的之际,迎面忽然撞见了一个人。

这是一个体型粗壮的大汉,额头上有道灰褐色的伤疤,看上去颇有些凶神恶煞。

此人名叫麦考尔,和兄长库尔兹都是村里的知名猎户,曾经猎杀过灰熊。

不过前几年哥俩嫌弃打猎来钱不稳定,便借了不少钱进了一批货,去格拉斯哥想做皮毛生意。

结果当地的毛料商人做了个局,哥俩一波被坑的血本无归,现在只能苦哈哈的重操旧业来还债。

眼见麦考尔一副火急火燎的模样,埃瓦尔连忙拦住对方,问道:

“麦考尔,你这一大早的要出去?”

埃瓦尔是村议会选出的干部,有权对出入村子的人进行询问,麦考尔只好停住脚步,扬了扬手中的弩箭,说道:

“嗯,打算去山上看看有没有猎物。”

“打猎?”

埃尔瓦诧异的重复了一声,接着又想到了什么,继续问道:

“那库尔兹呢?我记得昨天中午还在赌桌那边看到过他,下午就找不见人了。”

麦考尔闻言脸色微微一僵,支支吾吾的说道:

“哥哥昨天先去山里探点了,我们约好上午见面,不说了埃尔瓦老爹,时间快到了,我走了哈!”

待麦考尔离去后。

埃瓦尔看了眼灰蒙蒙的天空,眼中的疑惑之色更重了。

这种天气,出去打猎?

这哥俩什么时候这么勤奋了?

...........

而另一边。

离开门迪索洛村的汤姆逊等人,并不知晓村门口发生的这番对话,更不知道村内早有一人已经消失了大半天。

此时他们正在按照原先的计划,快马加鞭的朝着怀特库姆山前进。

苏格兰...或者说英国所在的不列颠岛虽然面积不小,但依旧属于‘岛屿’的范畴,因此其境内并没有多少高山。

例如整个英国最高的山峰,便是苏格兰境内的本尼维斯山。

这座山的高度才4406英尺,也就是1300多米。

而本土海拔在1500米以上的高山足足有三位数,本尼维斯山换在国内要是营销手段一般,恐怕连名山都算不上。

英伦最高峰尚且如此,怀特库姆山就更别说了。

怀特库姆山最高峰的海拔高度在570米左右,比徐云老家的最高峰古崖山尾矮了接近一半。

哪怕在地面上看去,依旧可以一眼顶真...咳咳,一眼便能望到山顶。

不过怀特库姆山矮归矮,它的占地面积可一点儿都不小。

它像是一条自西向东的高墙,横在了爱丁堡与邓弗里斯镇之间。

想要贯通二弟,就必须穿过这道阻隔。

若非如此。

汤姆逊早就选择绕路前进了。

从门迪索洛村出发一个多小时后,马车便抵达了怀特库姆山的山脚。

汤姆逊辨识了一番地图,接着指了指某条蜿蜒的山路,说道:

“我们从这里进山,这是过山最短的方式,翻过两座偏峰就可以抵达另一侧。”

“今天我们的目标是穿过怀特库姆山,在山外歇息一晚,明天抵达距离邓弗里斯镇最近的哨站。”

汤姆逊他们当前所在的位置比较微妙,正好处在英格兰和苏格兰的交界处,属于一个绝对的敏感地带。

虽然目前双方还没有正式撕破脸,但这段日子彼此之间的戒备已经严格了很多。

此时的邓弗里斯镇其实有些类似华夏古代的‘榷场’,严格意义上算是一个中间区域。

因此苏格兰在邓弗里斯镇和怀特库姆山之间的区域设立了一个哨站,内中驻扎着一个隶属于皇家苏格兰边境营的小队。

小队人数五十人,专门负责核验往来商旅的身份。

对应的。

在更南边一些的地带。

英格兰也驻扎着一个隶属于冷溪近卫一营的边境巡护小队,人数50人。

这两个哨站有些类似边境检查所,与怀特库姆山形成了一个天然的独行通道,除非绕上数百英里的远路才可能避开——而那样做的话,又可能会遇上其他的哨站。

因此这两个哨站,也是汤姆逊计划中唯二会经过的聚集点。

按照他的计划。

通过邓弗里斯镇哨站后,他便可以将徐云放下,让他沿路前往邓弗里斯镇。

徐云只要花些钱,便可以在邓弗里斯镇找个英格兰商队顺路回去——毕竟这年头走私查的是物资,独行客用金钱操作一下还是可以混过去的。

其实吧。

在原本历史中。

再过三年。

邓弗里斯哨站的营地处,便会爆发出一场19世纪英苏之间最大的军队冲突。

整个冲突的参与人数多达五百余人,死亡人数更是近百。

别看这个数字好像有点小。

了解边境冲突的同学应该都知道,在没有正式开战之前,边境械斗都是不允许带火器的。

大部分是肉搏,木棍,顶了天配备弩箭。

总之,在这种没有撕破脸的边境冲突中,没人会敢开第一枪。

燧发枪这些火器谁带谁背锅,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因此90人的死亡数字,确实不是一个小数目了。

不过徐云毕竟不是历史专业的学生,因此他并不知道历史上在这一带发生的故事。

此时的他正悠闲的坐在马车前室,看着仿佛驴兄附体的马儿一步步的拉着马车前行。

“罗峰。”

走了一段路后。

威尔轻轻瞥了眼车厢,侧着身子,压低声音道:

“我昨天晚上向汤姆逊先生打听过了,帝国确实没有和华夏大地上的王朝发生过战斗,不过......”

徐云看了他一眼,问道:

“不过什么?”

“不过据说那个王朝非常腐朽,似乎叫做什么...鞑侵?”

徐云顿时一愣,心中闪过了许多念头。

威尔口中的鞑侵显然就是清朝,只是因为发音的问题听起来有所不同罢了。

不过鞑侵这个词,似乎意外的有些符合历史实情?

也就是说......

东方的那个世界应该是照常发展的,并没有受到小牛时间线的影响,更不可能和北宋副本有关。

只是欧洲这边因为一些原因,似乎放缓了原先本该发生的侵略?

想到这里。

徐云不由轻轻摇了摇头。

此时的本土若是大明国祚的话那还好说,保不齐说不定也许大概他会想点办法续个命。

可如今那头依旧是满清当政,他便彻底放弃了抢救一把的念头。

毕竟......

那是一个腐朽到极致的异族王朝。

它不倒下,星星之火便无法燃烧起来。

虽然不知为何,近些年清穿不造反的网文越来越多。

但对于徐云个人而言,他没有任何帮扶那个国家的冲动。

况且1840年也算标准的近代历史,贸然插手的话,很容易触发历史虚无主义的大道惩罚。

所以.....

东方的那个国家,还是让它照常发展吧。

俗话说得好。

不破不立。

反正西边吹来的海风再大,也永远不可能吹走太阳。

因此他现在应该考虑的不是东方,而是该怎么做才能留在汤姆逊身边。

想到这里。

徐云不由摸了摸胸口的内袋,难道真要用那个杀手锏?

有点舍不得啊......

.........

夏尔马的拉力足足高达五吨,因此纵使山路有些蜿蜒,马车依旧以一个非常平稳的速度前进着。

马车进山第三个小时。

第一座侧峰通过。

第七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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