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怪梦疑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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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呈曜眉头微皱走上前道:“都是大男人怕什么,刘叔叔说你是做警察的。死人什么的应该见多了吧,还怕?”

秦泽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神色,随即便叹息一声开始叙述自己昏迷这几天的梦境。

据他的叙述,梦境断断续续的并不完整。他说一开始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不能动,紧接着就坠入了一个黑漆漆的通道里。

然后他的身体忽然飘荡着向前,不多时他看到了一个光点,然后他的身体就朝着光点飘去。

紧接着他来到了一个空旷的工地,工地上还在打地基。但是有一处民房却还没有被拆掉,他看见了一个大钩机正准备把那栋房子勾掉。

而房子里面的人却不愿意出来,梦境中工地的工头似乎和那个房子里的人说了什么,随后他的表情很生气。于是就朝着钩机挥了挥手,钩机开上前就把房子的房顶给掀开了。

紧接着里面抛出来两个人,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小男孩对着那个工头骂骂咧咧,然而当他回头的时候。却一脸的惊恐神色,随后他似乎开始呼喊,对着房子不断的呼喊。

但是他到底说了什么,梦境中的秦泽却听不见。他想要上前查看,却发现自己根本动不了。

紧接着画面一转,一个女子的尸体从破败的房子里被挖出来。脑袋都被砸扁了,身子也扭曲着。

红白相间的液体浓浆染得满身都是,他当时就觉得心惊肉跳,不过做了那么久警察看多了这种画面。所以当时并不是非常害怕,然而画面再转。

他看到了房子建好了,但是一个女人弯曲的身体,头是扁的,脸上的容貌扭曲着。就站在房子的门口,过路的人似乎都看不到她的存在。

她就那么静静的站在那边,忽然她凭空飘荡了起来,冲到了天空中。紧接着他又看到,天上似乎下雨了,淅淅沥沥的绵绵细雨,是鲜红的血雨。

雷声也渐渐的在天空中轰鸣,如同长蛇一般的闪电撕裂了苍穹。血雨越下越大,很快就淹没了那片新建的房屋,鲜红的雨水汇聚成小河不断的流淌,让秦泽见识到了真正意义上的血流成河。

然而,就在这满是血水洪流的世界里。那些走在大街上的人似乎完全没有感到异常,他们的半个身子都淹没在血水中,走在血液汇聚成的小河里,还不时捧起血水喝。

到了这里,秦泽已经紧张到了极致。他的话音停顿了下来,他不敢在讲述下去。看着余呈曜依旧好奇的目光却死命的摇头,他不愿意再讲下去了,他怕自己的心理防线会崩溃。

这个梦太可怕了,是他这三十多年的岁月里做过的最可怕的一个梦,那么真实,就好像发生在他的身边。

余呈曜听到这里,眉头紧皱了起来。他拍了拍秦泽的肩膀说道:“二少,你确实被鬼缠身了。那个梦境是它制造给你的,但是你为什么会招惹它我却不知道。”

秦泽听见余呈曜这么说,顿时脸色就更加苍白了。他有些惊慌失措,看着余呈曜满脸的紧张。

余呈曜再次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

“听说你是办了一件案子之后才染上它的,你能告诉我你办的是什么案子吗?”余呈曜再次说道。

话到了这里,房间陷入了安静中。秦泽似乎在回忆,他的眼神之中虽然依旧很紧张的样子。但是却很严肃,目光凝视着身前的白色被子上,看着自己手中扎着的营养液输液针头。

“八月二十九号,我接手了我妹妹报的案子。事情是这样的:她开的酒店里一名洗碗阿姨自动离职,我妹妹不肯给她结算工资。因此发生了争执,后来那洗碗阿姨动了手,我妹妹自卫杀人!”

说道这里,秦泽眉头紧皱了起来:“当时她给我提供了人真和物证,铁定了她自己是自卫杀人。身为她的哥哥,我当然相信她了,因此就把尸体拉走作完了相关手续她也被无罪释放。”

“那天晚上我还记得是妹夫请我喝酒的,就在他们店里。喝了酒回到家,我已经醉的一塌糊涂,而那一夜我似乎就已经开始在噩梦中生活。直到今天,我醒过来……”秦泽简单的说了一下案子的事情,但是他的言语含糊不清,余呈曜皱眉连连。

余呈曜脸色沉了下来,眼中露出一丝鄙夷的神色:“徇私枉法了吧,如果是这样,那么被冤鬼缠身也是正常的了!”

“没有,绝对没有,如果你不信的话我们可以翻案再查!”秦泽一脸的严肃,他朝着余呈曜下了保证,并且提出翻案一事以表自己的清白。

余呈曜冷笑一声道:“翻案?怎么翻案?现场都已经被破坏,而你妹妹的证人和证据都已经被你们肯定了。你觉得翻案还有意义吗?”

余呈曜冰冷的话语,让秦泽有些不满,不过他还是认真低头想了起来。随后却又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难道真的是我处理的太过于草率了?”

“你先说说你妹妹年龄多大,然后再说说那个阿姨的年龄多大。再简单的介绍一下两人的体貌特征,我给你好好分析一下!”余呈曜凑上前,坐在了病床床沿上。然后一脸认真的看着秦泽,说出了自己的意图。

秦泽点了点头,再次认真的回忆了一番。

然后抬头看向余呈曜说道:“林花:性别女,年龄55岁,身高155cm,体重40公斤,长发,额头上皱纹堆积,眼睛小,鼻子扁平。她面容苍老,按道理说应该不可能是动手伤人的肇事者。”

他又回忆了一番然后再次说道:“我妹妹叫秦春华,三十八岁。身高和林花阿姨一样高,不过他体形臃肿,应该在60公斤的样子。”

余呈曜听到这里不由冷笑了一声道:“果然是徇私枉法,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怎么和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动手。而且两人的体形悬殊,她哪里来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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