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大神,请留步(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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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不管暮歌怎么想,在吴煜看来,暮歌就是在跟她不断的作对。

在大学校园里,吴煜和暮歌的名声是两个极端,一个热情火辣,极尽妖娆,一个冷漠安静,不近人情。但是,最大的相同点是,两个人的颜值都很高。

可以说,在黑吴煜的人,也就总是在拿暮歌做对比。所以,慢慢的,在吴煜心里,暮歌这个人就不是什么好形象了。

当然,最了解女人是还是女人,比女人还要了解女人的就是女敌人。

在吴煜心里,她跟暮歌两个人就是不能共存的敌人。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所以,暮歌这段时间的反常,吴煜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呢。

旁敲侧击之下,终于知道这个平日里总是对待什么都无动于衷的乖乖女,竟然喜欢上了一个写网文的,还是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人。

对于倾城这个网文界首屈一指的至高神,吴煜以前是有所耳闻的,甚至也扫过几眼他写的小说,但是,根本没有把这么一个人放在心上,再厉害不也是个写网文的吗?

再说了,吴煜心里这种写小说的大神都是胡子拉碴,不修边幅,宅的不能再宅的宅男,实在的不对她的胃口。

不过,现在嘛,既然暮歌都对这么一个人感兴趣了,她还是勉为其难的去看看吧。

由于倾城过于神秘,低调,网上根本没有流出他的任何一张照片,无奈之下,吴煜开始雇佣私家侦探去查倾城这个人。

有钱能使鬼推磨,不过三天的时间,倾城的资料就放在了吴煜手里。

书香门第,父母都是大学教授,而他本人也是A大刚毕业两届的学长,这资料真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不过,照片上的那个人,真是惊为天人,一下入了吴煜的眼。

一双温柔得似乎要滴出水来的澄澈眸子钳在一张完美俊逸的脸上,细碎的短发,光洁的额头,浓密而纤长的睫毛上,一件再是裁剪简单不过的白衬衫,在午后的陽光下,无时不流露出高贵淡雅的气质,配合他颀长纤细的身材。

一眼,吴煜便断定了这是一个外冷内热,温柔如水,澄澈干净的男子。

或许吴煜之前还只是抱着杀杀暮歌的势气才对倾城感兴趣,不过,在看到倾城的照片时,吴煜就告诉自己,这个男人她要定了。与其留给暮歌,不如她先试试。

好不容易碰到这么一个极品,简直是比她以往交往的任何一个男人都要好看,如果无动于衷,恐怕天理难容。

吴煜的第一步,仍旧是和暮歌走的是一样的步骤,打赏,并且粉丝位置绝对是第一名,远远领先于以前的跟着倾城一路走来的粉丝。

不是说倾城的粉丝里没有比吴煜土豪的,只不过吴煜志不在此,需要一鸣惊人,所以投入也就不免多了些。

整个网站都知道了倾城又有了这么一个绝对绝对土豪级的粉丝,吴煜进群,直接被授予了管理员的位置。

当然,倾城仍旧是没有现身,就好似他根本不在意这种粉丝多一个还是少一个的事情。

每天固定的更新,就连作者的话每天都是空白一片,高冷范儿端的是足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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