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陈鹏飞(1 / 2)

加入书签

会议室大门紧闭着,邢向华缓缓的述说,尹小军耐心的倾听,这个故事明显是讲述眼前这个胖胖的中年男子过去往事,邢向华口才便给,说的又很是缓慢清晰,尹小军听的就大有兴致。

在邢向华这个漫长的故事里,他不仅叙述发生在他自己身上的故事,还毫无保留的向尹小军描述出他所知道的所有陈鹏飞的故事。

邢向华所描述的陈鹏飞,与尹小军在团委工作期间所听闻的几个版本有所不同。

这位祖籍福建的男子自幼年起随父母逃难至港,而这种从小颠沛流离的穷苦生活倒锻炼了他一副硬朗的个性。

陈鹏飞混迹江湖十数年,十几岁时即从一个最蹩脚的‘杂弟’混起,一直到成年之后开始屡屡为社团立下大功,从而在还很年轻的时候就坐上了社团第五把交椅,手上还掌握着一块油水丰厚的繁华地段。而在不久的社团关于上位的争夺之中,拥有底层马仔们绝对拥护的陈鹏飞更是由此一飞冲天,成为了这个当时在港岛排位绝对靠前的主体由内地马仔们组成的舍义会的第一号扛鼎人。

拥有了绝对主掌帮会命运的权利,陈鹏飞多年以来内心中萌动的一个想法就逐渐变得愈来愈为强烈起来,依他来,不能明着公开的生计,受众面就一定有限的很,虽然走地下通路可以干一些投入小,收益大的生意,但野心勃勃的他已经不再满足于地下层面这些见不得光的勾当,无论是想获取更多的关注或是赚取更多的钞票,需要扩大影响度的生意,就一定要把社团的每个层面都由暗转明,并把手中的资源放在规则允许的范畴打一局好牌。

下了决心要走上正统路线的陈鹏飞开始逐渐的收拢和摈弃舍义会传统意义上的几大支柱型营生,他抽调资金清空货物并把跟随他打拼多年的老班底进行了一轮彻底的洗牌。为了确保会内大多数支持的声音,他用重金收买会内有影响力的几个老人,并同港岛警方合作,故意‘出卖’了旗下几个重要堂口的骁勇之徒。

接下来陈鹏飞又把会内原先那几个靠着最极端行为出位的金牌打手们直接强制性送出国外任其自由发展,而到了最后的时刻,当终于有异议的一批认为多年打拼却一遭被贬的遗留分子们,联合组织了几次大型械斗和暗杀,竟也在陈鹏飞的巧妙安排下宣告失败之后,社团转型一事才终于被会内人士相继接受,更有些资深成员们为此事摇旗助势。

这世上没有人会在同等的收益前提下,却仍然要过着惊险万分夹尾巴低调做人的日子,而陈鹏飞的这一举动,对于大多数舍义会的资深元老来说,正是从某方面迎合了他们心态而变得求之不得,年轻人靠打拼谋出位,此点无可厚非,但人这年纪一大,自然担心的事情就变得多了起来,又有谁会不愿向自己的子女自豪的忆着当年却相对过着无忧无惧的平静生活呢?

陈鹏飞在他意外招募来的这个胖乎乎脸上总是带着笑容的年轻人的帮助下,社团成功转型之后,所赚取的收入竟是逐年增长,到了三年后,就已经从根本意义上远远超越了从前那些最好的年份里所取得的总收益。

面对这样的状况,获得大量利益的资深成员们自然对陈鹏飞当时做出的决定顶礼膜拜并感恩戴德,他们一度仍在疑虑的心思就此荡然无存,陈鹏飞由此之后,无论在黑白两道皆是名声大震,被誉为拥有大智慧,大手段的传奇人物。

就这样,社团在陈鹏飞的带领下业绩节节攀升,一直到了两年前,在邢向华的倡议下,在港岛积攒了足够实力与耐心的陈鹏飞开始把其发展重心逐步转移到内地沿海地区,而平江作为南部地区重要的轻工业城市和东部沿海范围内的经济文化发展交流中心,就其本身的区域价值来,其诱惑力又远远大于与港岛只是一衣带水的粤省重镇。

在陈鹏飞的心目中,“一直向北”正是对其商业野心的完美诠释,其跨度离发源地越为遥远,则后期所映射的范围就越为庞大。多年来一直顺风顺水毫无险阻的经历让他对未来显得自信满满,就不免在某些至关紧要的重大决策层面过于刚愎,一心做大的想法驱使着陈鹏飞向着大投资、大项目上努力施展手脚。

在先期听从了已经成为他绝对臂助的邢向华的建议下,从港获利的绝大部分投入只是放在原本就非常熟悉的娱乐业和餐饮项目上,而陈鹏飞这一时期对邢向华的建议几乎是言听计从,他通过特殊渠道加入新加坡国籍,间接让自己的名字同港岛地下层面完全脱离干系。而接下来的两年内,以逐渐崛起的新兴都市平江为辐射,陈鹏飞和邢向华所创办新怡华投资集团在周边几个城市打造的一些大型娱乐餐饮项目大获成功,前舍义会的资产更是逐年翻番,其势竟不可阻,相较社团在港时最为赚钱的毒品生意,其收益度也不能望其项背,更别提如今所操持的都属正当营生,在内地投资政策层面绝无半分风险。

没有了往日地下暴发户般需要掖着头壳过活的憋屈,所有上了陈鹏飞这条由黑洗白的豪华邮轮的前帮众们无不扬眉吐气,竟都有了一种重新来过涅磐新生的感受。

此时的陈鹏飞其个人资产既已名列东部地区三甲之列,眼光和胃口也为之改观,他不顾这几年为这一切立下汗马功劳的邢向华的极力劝阻,却开始着力开始打造规模宏大的地产开发公司。在陈鹏飞的视野里,一直奉守着只有绝大的投入才有绝大产出的理念,而这一切似乎也已成为一跃上位的诸多成功人士们的普遍共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