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千山万水来来相见(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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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森没有其他意思,他只是单纯的不想跟陌生人产生交集而已。

“大哥你别走啊,我还有别的东西!”身后传来少年情急的喊声:“大哥大哥——我这还有一串项链,是我打猎的战利品,也一起送给大哥好不好?大哥你帮个忙啊!帮个忙啊!”

商路上,朴实的少年一手托着刀,另一手举着渡渡草种子,小手指上勾着一串大小兽牙做成的项链。他的喊声很无助、他的身影很孤单……四十米外的汤森回头看去,发现少年还在坚持不懈的挥手,那条项链还在左右摇晃。

汤森不禁莞尔一笑,想了想,取下手腕上的铁条直接扔了过去。

“叮”的一声,浅蓝色的铁条直接插在少年的面前,极有弹姓的铁条微微颤动着,闪耀着迷离的浅蓝色反光。

“谢谢大哥!真是谢谢你啦!”少年兴冲冲的拔起铁片,就想追上去把自己的东西给汤森,但汤森早已提起坐骑的速度,绝尘而去。

“好人啊,这位大哥真是好人。”少年追了几步,见没希望追上,自然也就放弃了。

邻近晚间时,一直快马向前的汤森到了一处岔路,也终于遇到上路以来第一支商队。

这支商队是从另一个走私重镇来的,它跟瓦卡莱的直线距离不过五百里,但要讲实际路途的话,可就远了不止一倍。其实这就是西海岸的典型地貌,望山跑死马太寻常了,运气不好的话,过个简简单单的河沟也能花你半天时间。

这支商队有二十辆马车,车顶的标志比较特殊,是一面绯红色的飞熊旗帜。

一般来说,商队商团会以植物景观做标志,以彰显自己的和平意愿。凶猛的动物野兽是佣兵团的最爱,因为代表着威猛。而那些威力强大的异兽或特殊物品形象,则被各国王室包圆了。比如说三叉戟这种图案,如果小势力用了的话,那纯粹是给自己添麻烦。

“这位朋友面生,咱们以前没有见过啊。”一个首领模样的中年人看汤森打量自己的旗帜,于是拍马出来说话。看见汤森的容貌之后,他行了个简单的礼节:“曰安,先生。”

“这是我们的家族旗帜,我们飞熊家族做生意也有三四十年了,小打小闹的,也没想过要专门树一面商团旗帜。”

出来就二十辆马车,这还叫小打小闹?如果存心隆重亮相的话,又会是个什么场面?

“很有气势,非常不错。”汤森随口说了一句,但从神色上,你绝对看不出来他在敷衍。

“先生真是这么觉得?”中年人非常高兴,哈哈大笑着说:“我也这么觉得啊,但家里那几个娘们还跟我吵了好几回,说什么把好好的家族标志染上了铜臭——我就郁闷了,明明都开始做生意了,干嘛还要标榜自己清高?这不是捏着鼻子哄眼睛吗?”

“尊驾贵姓?”这回汤森是真心实意的笑了,这中年人说话挺有趣:“我叫森。”

“原来是森先生。”中年人换了一个比较郑重的礼节:“我是雅加达,飞熊家族的雅加达!”

“雅加达先生应该不止是商队首领,而应该是飞熊家族的重要人物吧?”汤森一牵马头,开始跟雅加达并行,这是个很友好的举动:“这次是去参加精品拍卖会的吗?”

“是啊,这两年的生意不算好,大家的曰子都过得紧巴巴的,精品交易会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雅加达点点头说:“只要能上拍卖会上的东西,是真的很值钱,收获也会很不错。前年的最低成交金额是三十万金币。”

“三十万金币。”汤森平心而论:“这赶得上某些小商团整年的生意了。”

“三十万金币是不错,可森先生,那只是一双袜子。前面一串名字我没记住,但的确是双女人穿的袜子,最后被一个大势力的少爷给买走了。”雅加达叹了口气:“这生意,羡慕啊!”

但汤森心头那个火大啊——他身上的现金兑票加起来只有十五万,买半双袜子的钱?!

“可是羡慕有什么用?那是别人的生意。”雅加达没看出汤森心里的火:“我家的专长是做沉重的玩意,这类东西很少出精品,去参加这个拍卖会,也只是做做外围的小生意罢了。”

“沉重的玩意?”汤森想了想:“你是说金属?”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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